牧民决策机制对高寒草地可持续管理的作用——以青海省共和、贵南两县为例
摘要:
在过去20年间,中国施行以“双权一制”为基础的草畜双承包政策和“以草定畜”为核心的草畜平衡等草原管理政策,但这些管理政策的逻辑基础和实施所取得的成效目前尚存在一定的争议.本研究以青海省海南州贵南、共和两县为案例研究点,采用半结构访谈获取数据,利用Ostrom的制度分析与发展框架分析了现行草地管理制度对青海省共和、贵南两县牧民决策行为的影响及其实施效果.结果表明,现行草地管理制度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增加牧民收入、促进牧民间公平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然而由于牧区信息传播的效率较低,牧民内生制度不完善,基层管理机制缺失,这些因素影响了牧民的决策行为,限制了高寒草地生态工程的有效实施.构建有效的草地治理信息传播体系,推进多元治理的社区草地畜牧业或是高寒草地可持续管理制度问题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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